世界各國對出口木箱包裝的標準要求
世界各國對于木包裝箱的出口,需要注意的是,不同國家對進境的各類(木質包裝)的要求不同,在此,賽爾包裝再次提醒廣大客戶,一定要遵循各個國家對進口木包裝箱的要求,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。
1.澳大利亞防疫局規定
凡用出到澳大利亞木箱包裝、木托盤的貨物進口時,均需提供(熏蒸證明)。
2.沙特阿拉伯港務局規定
所有運往該國港埠的建材類海運包裝,凡裝集裝箱的,必須先組裝木托盤,以適應堆高機裝卸,且每件重量不得超過2噸;
3.伊朗港口頒布的進口貨物包裝規定
藥品、化工品、食品、茶葉等商品,分別要求以木托盤形式,或體積不少于1立方米或重量1噸的集裝箱包裝;
4.沙特阿拉伯港口規定
凡運往該港的袋裝貨物,每袋重量不得超過50公斤,否則不提供倉儲便利,除非這些袋裝貨物附有托盤或具有可供機械提貨和卸貨的懸吊裝置。
5.美國規定
為防止植物病蟲害的傳播,禁止使用稻草做包裝材料,如被海關發現,必須當場銷毀,并支付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。
6.新西蘭農業檢疫所規定
進口商品包裝嚴禁使用以下材料:干草、稻草、麥草、谷殼或糠、生苔物、土壤、泥灰、用過的舊麻袋及其他材料;
7.菲律賓衛生部和海關規定
凡進口的貨物禁止用麻袋和麻袋制品及稻草、草席等材料包裝。
8.出運到美國和加拿大的貨物
如果貨物的包裝是木質的(或帶有木質的),需要熏蒸。如漏做,那么目的港清關時回很麻煩,要么目的港補辦熏蒸(費用是天價),要么銷毀貨物。
希望以上內容能夠幫助大家更清楚的了解到各國規定,避免產生不必要的費用。